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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账公司 :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07     浏览:90
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 一、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   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年利率36%。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有,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广州要债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基本规定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以上是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做出的一些明确规定,实践中采取相应的对策,在遇到一些利息纠纷时,可以参照这些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广州讨债公司 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赔偿责任与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所以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就是需要清楚利率是怎样约定计算的,这样在偿还的时候不会出错,不会发生纠纷。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整理的有关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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